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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考公告

2025年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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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以下简称“省工程咨询院”)于198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所属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1.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承担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验收、后评价等全过程论证评估工作;2.承担全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决策阶段论证评估工作;3.承担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人才工程等项目优选的技术支撑工作;4.承担建设项目决策实施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前期调查研究的技术支撑工作;5.开展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决策咨询研究工作;6.承担国家有关部委委托的项目评审等工作;7.为省投资咨询专家委员会参与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服务。承担投资方(管理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省工程咨询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程咨询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9:00至8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8月8日11:00至8月22日16:00

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decihr@163.com,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8月7日前取得);(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5年8月7日前取得);(3)报名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4)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5)个人简介,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及获得奖励相关材料;(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暂不能提供的,可于考察体检环节前提供);(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2025年8月8日11:00至8月22日16:00

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一经发现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以及培养发展潜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省工程咨询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确认。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在原体检医院以外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省工程咨询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达

联系电话:0531-51756017

联系邮箱:sdecihr@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1501

邮政编码:25001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2025年8月6日

原文标题: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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