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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经济开发区 |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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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喀什经济开发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区块)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结合综保区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内容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时间为2年。本次招聘含喀什地区2025年“才聚喀什·智惠丝路”春季招才引智发布的综保区2个岗位,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详见附件6)纳入本次招考,参与笔试及后续招聘流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面向社会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7年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及以后出生),其中2025003号岗位放宽至45周岁(1980年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在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服从聘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6.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无传染病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和能力;
7.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2.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5.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6.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聘用人员调离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12.曾作为喀什地区引进人才被解聘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4.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实施步骤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10:00时起,至8月3日20:00时止。
2.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已报“才聚喀什·智惠丝路”招才引智岗位的考生,不得报考本次其他3个岗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https://ces.kstalent.cn/front/web/?pid=603897397990592513,按要求提交本人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5日。
2.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供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材料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要求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提示自行下载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方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笔试采取线下方式开展,笔试地点及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通过喀什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www.kstq.gov.cn)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件、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协调能力与责任意识、人际沟通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通过喀什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同时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与入围人员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一轮面试的方式,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入围体检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4)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
3.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在接到初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5.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政治审查
考生按要求提交《喀什综合保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3)。政治审查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政审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在政治审查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未按时间提交考察所需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治审查结束后,将通过喀什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政治审查、公示人员。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内,核发基本工资(每月0.84万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社保、公积金)。试用期合格后,按照《喀什经济开发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区块)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核发基本工资(同上)、岗位绩效薪酬12.2万元(根据季度、年度考核结果核发)。
六、其他事宜
1.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与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5.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监督,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投诉。
6.本公告由喀什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5818558
监督电话:0998-2959005
附件3:喀什综合保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附件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6:“才聚喀什·智惠丝路”春季招才引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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