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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乐山人事考试网 |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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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于2021年5月获乐山市委编委批复组建,是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下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坚持和加强对乐山大佛景区石质文物研究、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挖掘石质文物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实现石质文物研究保护与乐山大佛景区旅游发展的深度融合,着力建设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集科研、保护、展示于一体的中国南方地区石质文物保护科研基地,为全省乃至南方地区石质文物保护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完全符合《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报考者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报考者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结束前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并提供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等材料进行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报名,邮箱地址:lsdfgwh@163.com。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8月6日17:00前(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

1.《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不得张贴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否则将审核不合格),按要求手写签名后扫描(PDF格式);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可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其中2025年届毕业生,若暂未取得相关证书,须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开考比例为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有效报考人数未达到报考岗位开考比例,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1.资格初审。审查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4日。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对报考者上传指定邮箱的报名材料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2.资格复审。复审时间:2025年8月15日9:00-17:00。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乐山大佛北游客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下列报考者,还须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核

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资格复审现场通知。

考核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岗位认知、专业素养等,笔试成绩岗位前10的考生进入面试,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结束后,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若出现考核成绩并列的情况,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在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体检时间由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同时对其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后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审核确认的,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满五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833-2304621

六、重要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的相关公告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须密切关注,及时查看,确保填报的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递补、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组织机构无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条件由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报考者及时与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0833-2302116

附件:

1.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原文标题: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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