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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2人公告

鄂城区人民政府 |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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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取得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本次招聘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才可进入背景调查、体检环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请下载《2025年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2),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以电子文档形式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ezrcjt@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联系方式”。例:张三+不动产登记中心+xxxxxxxxxxx。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招录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正常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8日止,以最后一天17:00为截止时间,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2025年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word格式);

(2)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个人岗位职责等情况。word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及学历认证(国内学历请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认证,国外学历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2,pdf格式)。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核计算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正常面试。

(四)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时全部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两张1寸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采取审查拟聘人员的诚信记录、犯罪记录、社会负面信息、失信被执行、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考核。

2、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在1个月有效期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分配到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综合履行不动产登记、咨询、权属调查等职责。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福利待遇

录用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水平按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缴纳社会保险。

六、备用人才储备

所有进入面试环节考核得分合格但未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岗位人才储备库,储备有效期1年(计算时间:从下发聘用通知之日起)。当单位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本次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在遵从本人意愿的前提下,从人才储备库中予以递补入职。

七、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公示公告及相关信息请关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咨询电话:027-59978393。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2025年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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