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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人社局 |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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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凤凰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的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5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2007年7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八)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现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当年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九)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认证;
(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是指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凤凰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的时间及网站
2025年7月28日9:00至8月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hzf.gov.cn/)“2025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二)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招聘岗位的部分条件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招聘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报考有相关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书;报考需符合党员要求岗位的考生,需上传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最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按要求提供,否则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
5.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6.网上报名在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之前,可以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后,就修改不了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提示:请考生在正式确认提交前仔细复核报名信息无误)。
报考人员在“2025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六、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笔试参考确认
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考生笔试参考须网上提前确认。已完成网上报名且确定参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参考网上提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报名考生完成参考确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放弃参考,并实行诚信考试备案。
笔试参考网上提前确认时间:2025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8日下午17:00。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8月13日9:00至8月16日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站“2025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按各考试类别(A、B、C、D、E五类)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凡经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不具备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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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学教师岗位)D类、(中医临床岗位)E类、(西医临床岗位)E类、(医学技术岗位)E类,各岗位考试类别详见《2025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2)考试内容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附件4)。
4.笔试地点。凤凰县(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确定入围面试末位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实施单位及内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湖南省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
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事项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超过岗位计划人数,即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体检程序。
(七)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得分即为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743-3221183(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43-3221332(凤凰县纪委监委)
附件: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
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