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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集团 |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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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学院,实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教育厅共同管理。
学院坐落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占地7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拥有烹饪、西餐、数控加工、汽车维修、幼儿教育等现代化专业实验、实训室136个,各类教学和实训设备总价值1.7亿元,可满足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产品研发等需要,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建有山东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院士工作站,入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先后获批两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三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先后荣获“中国烹饪学府”、山东教育系统和人社系统四年一度的“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21年和2022年获得山东省属教育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技师学院考核第一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集训基地、山东省十佳技工学校、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中央电视台《中国大能手》竞赛基地、中国鲁菜之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有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山东省首席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金蓝领培训中心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共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lushang.com.cn/)和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c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dcc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例如:教师1+专业+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长期有效,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体检及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应聘人员应将报名材料按要求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dcczhaopin@163.com,原件及复印件应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毕业论文封面等);如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7月前取得)。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5年7月。
(9)信息完善的个人简历。
(10)有本人签字的《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11)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12)教师25岗位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附件4),党员关系证明须在报名前取得,且开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后。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和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给予回复。面试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和面谈交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用参考。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谈话、核对身份、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福利。安家费、人才津贴等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文件执行,一事一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35-224660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地 址: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 编:264670
监督电话:0535-2246611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需求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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