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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陇南市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文县人民政府 |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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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我市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七级管理岗位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疗系统工作人员和中央、省驻陇单位工作人员。市、县(区)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公开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应符合在本级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4.报考人员年龄应当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经历;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7月,报考职位须与现任职务职级层次相对应,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其他影响情形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陇南市2025年度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我市县(区)符合条件人员,报考20250201、20250203职位的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考20250202职位的到所在县(区)委政法委报名。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陇南市2025年度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附电子版);

(2)《陇南市2025年度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2,并附电子版);

(3)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入编情况、近三年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并由组织、人社和机构编制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4)参加工作分配文件、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5)任现职务职级文件复印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参加工作或转正定级后职务职级未改变的不需提供;

(6)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

(三)资格审查

市、县(区)组织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反馈。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各公开选调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经等比例减少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职位,相应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5年8月1日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重点测查应试者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查应试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20%。

2.时间和地点

笔试:2025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025年8月2日(星期六)下午15:00—18:00

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成绩公布。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全部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在陇南党建网、“活力陇南”微信公众号公布所有报考人员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其中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陇南党建网、“活力陇南”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委组织部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3:1;通过核减计划仍达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笔试成绩应高于所有应试人员笔试平均分以上,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同一面试组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选调后续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查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选调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选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采取等额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审批、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陇南党建网、“活力陇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空缺职位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二)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市委组织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是否选调意见。审批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试用、办理调动手续

所有选调职位均设置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回原单位工作。

考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要诚信守约,不得随意放弃考试环节,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选调机关的政策补员需求。对无故放弃的,将通报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

咨询电话:

陇南市委组织部:0939-8236269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0939-8263936

陇南市委政法委: 0939-8215769

陇南市委社会工作部:0939-8888289

附件:

附件1.陇南市2025年度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陇南市2025年度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xls

附件3.陇南市2025年度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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