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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人事考试网 |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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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川渝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符合《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条件所要求的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证时间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5年7月8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通过公开招聘未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在招聘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8日10∶00至7月14日17∶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时到达邮件报名无效。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单位及岗位。
2.报名资料:
(1)《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特别说明:(1)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报考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报考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同时须一并提供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3)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选调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由选调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及上述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报名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各选调单位对照选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17:00。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各选调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以短信通知形式告知。
4.现场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本人持上述报名要求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的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5.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岗位调整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选调名额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调减后的选调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采取短信通知形式告知。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计划名额和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面试入围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均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公告。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面试继续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30人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采取短信通知形式告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若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如需笔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无需笔试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由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其中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本环节递补一次。
七、考察及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开展,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一次。
(二)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因调动期间现工作单位不能完善相关手续或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1.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选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2495859
监察电话:(0833-2495003,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附件:
1.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原文标题: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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