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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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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主要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是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濉溪县人社局负责发布公告、组织统一笔试、监督指导等工作;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专业测试和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5年度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27日起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xx.gov.cn/)进行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濉溪县医共体县管乡用网上服务平台(http://sxwjw.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7日8:00至7月13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5年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1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濉溪县医共体县管乡用网上服务平台(http://sxwjw.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15日18:00前登录濉溪县医共体县管乡用网上服务平台(http://sxwjw.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两科90元)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

2025年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综合知识》两科(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50分、每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医学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必需掌握的基础医学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及医德医风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

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工作,按照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命题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46号)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1:30《医学综合知识》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报考人员可于7月23日至25日从濉溪县医共体县管乡用网上服务平台(http://sxwjw.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濉溪县实验小学(濉溪县淮海路南路88号)。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濉溪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28日14:30-17:30和7月29日08:00-11:3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濉溪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61-608523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公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2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医学综合知识》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知。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当场缴纳。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测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同一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次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医学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行选岗,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2025年度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1-6063812(濉溪县卫健委)

考务咨询电话:0561-6085230(濉溪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63803(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5年度濉溪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3.2025年度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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