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政府 | 2025-06-27 15: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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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镇公交一体化进程,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2025年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良征信;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2025年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驾驶证被吊销后重新考取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证被一次性扣满12分、或因酒驾、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滨海县城西公交枢纽站(和平公园西侧)三楼综合办公室。
2.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比例不足1:2的,按照实际情况核减或者取消相应职位。
咨询电话:0515-69038444。
四、招聘办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2)驾驶员考试方式分为笔试、现场面试和路考三个部分,笔试成绩占比20%,面试成绩占比30%,路考成绩占比50%,设总分60分合格线,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最终招录人选。
(3)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1.体检与考察。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2.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薪资待遇。
(1)驾驶员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
(2)转正后工资实行挂钩考核浮动工资制,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补贴。
(3)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月缴纳,个人应承担部分按比例在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0515-68111212;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监察室:0515-68111702;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15-84108536。
本公告由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原标题:2025年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一线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inhai.gov.cn/art/2025/6/26/art_11038_4333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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