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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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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许可的现场查验及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现场查验、药品临床试验机构和药品非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项目核查,负责全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考评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计划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药品补充申请(上市后变更备案)、药品再注册以及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技术审评服务工作,负责全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技术审评服务工作,承担国产和进口化妆品备案技术审核工作,承担省内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审查服务工作,承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委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其中,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详见《海南省药品监管管理局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9年6月25日至2007年6月24日其间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1984年6月25日至2007年6月24日其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7月1日(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药品监管管理局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8:30—7月3日16:00。(7个工作日)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926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来骗取考试资格的,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其相关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当天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当天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能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当天16:00前)未按要求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报名截止当天16:00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实际岗位需要的知识为主测内容,兼有公共基础科目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考生成绩和招聘岗位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卷面分数的50%)。考生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2025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面试公告,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分批在候分区当场公布。面试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以面试准考证等形式,向考生告知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面试纪律及要求等信息。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提前2天告知应聘人员,体检、复检费用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根据考试、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人选中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有关招聘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受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半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七、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专业目录问题。专业条件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年8月版及2022年9月版)(详见附件5)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二)此次公开招聘,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课程,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0898-66832564、66820713
纪检监督电话: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0898-66832630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附件:1.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原文标题: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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