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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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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建立于1958年,是包括骨科、伤科及其相关基础研究实验室在内的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的市级医学研究所。现因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5人,其中科研人员3人,实验室技术人员1人,固定资产与政府采购专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科研和医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心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二)具体条件
详见《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进入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工作人员招聘启事网页点击报名链接:
https://www.rjh.com.cn/2018RJPortal/doc/2025/06/13/71102.shtml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或面试阶段。
3、笔试、面试
(1)其他专技岗位:研究所组织笔试和面试。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分数占比为4:6。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2)科研、医技岗位: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伤研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1-64313534
附件:2025年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x
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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