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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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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衡阳,占地1026亩,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办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专业特色鲜明,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高校,是集国家(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国家会计双师培训基地于一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10名专职教师、8名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委编办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等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方针;
(三)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数共18个,其中专职教师10个,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8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是指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2024、2023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6月1 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6月1 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基本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 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 网(网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ncgzy.com)(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 招聘信息。发布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12 日至2025年6月20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考人员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报名考试-考试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获取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准考证,获取准考证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纸质版,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3.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3 日9:00—至2025年6月27 日17:00(电话咨询时段为报名期间9:00-12:00,14:30-17:00)。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6月30 日12:00,线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0734—3171948、李老师(16670910122)、张老师(1509600664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4-2826112。
4.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知: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①《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签名处需手写;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 以上2M以下);
③扫描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原件电子照片、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2025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④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信》(见附件4),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或基层党委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⑥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指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任职达一学年及以上)。
⑦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所有涉及时间的条款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 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4)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自聘用文件明确的聘用之日起,需在36个月以内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调离教师岗位。
(5)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湖南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6)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
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版)》(附件6)。所学专业已列入以上《目录》,但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以上《目录》,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版)》,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考生需提供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7)开考比例:笔试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4。
如低于规定开考比例,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修改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合格分数线: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9)报考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线上资格初审和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参加笔试。
(四)笔试
考生报名完成后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电子身份证不作为参考依据)及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1)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09)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90%),公共基础知识(占10%)。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10—0113)笔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90%),公共基础知识(占10%)。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通过学校官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3 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513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五)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合格分数线要求,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和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及笔试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次递补直至达到岗位面试开考比例。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提交 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1)专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09)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考生试教前备课(需制作PPT)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工作能力、水平及专业知识、 技能。
(2)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10—011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10分钟。
(3)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合格分数线要求,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序。若成绩仍相同即现场进行加试确定排名,加试方式及试题由评委现场确定,考生面试当天不得离开衡阳市区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及心理素质测评,体检医院为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 日内向招聘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一般应在90 日内完成(从第一次体检之日起算),孕妇可延长至一年。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入围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未在90 日内取得体检合格结论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合格分数 线要求、资格复审情况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档案资料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 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拟聘用程序。
(九)公示
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 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聘用文件明确的聘用时间起享受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纳 证明的)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就业的人员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录用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录用时,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 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监督举报电话
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8303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92
湖南财工职院纪检监察室 0734-3174200
七、附则
1.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2.本公告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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