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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公安 |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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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工作需求,鹰潭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人员56名,其中男性46人、女性10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鹰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含),三十五周岁以下(含)(1989年6月13日至2007年6月12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报考留置看护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可按毕业时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起至2025年6月13日9:00时~6月1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111.72.252.163:8037/zkpt/admin/zkgg/ZkAnnouncementsManager)进行网上注册,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考生可点击报名后台右上角“报名中心”,在“我的报考”中查看报名状态,如显示【审核中】表示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审核失败】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或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审核成功】表示网上报名通过。6月14日至6月15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5.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公告发布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高中(中专)、本专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遗失学历证件,需在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或就读学校开具有关学历证明,未能有关学历证明的则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鹰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鹰潭市公安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复核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留置看护人员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3)。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995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5年6月12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试三项全部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围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未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鹰潭市。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2025年5月28日最新修订版)等。
4.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如未达到1:2面试比例的岗位,则该岗位参加笔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
5.岗位调剂。对入围笔试人数不足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体能测试通过但第一批未入围笔试的人员,如符合申请岗位调剂的资格条件,考生可自愿前往岗位调剂网站申请岗位调剂。
(五)面试
笔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工作由鹰潭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原则上按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择优选录,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当,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面试之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市公安局负责)。同时开展心理评估,心理评估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心理评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鹰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之后按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因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将从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间,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试用期考核评定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招聘岗位工作情形的,解除用工合同;
2、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工资待遇参照鹰潭市公安局现有留置看护人员待遇执行。留置看护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在未执行看护任务时,需执行公安机关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围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鹰潭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鹰潭公安”等平台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01--6698079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01--6281666
3.监督电话:0701--669898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5年6月30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六、本公告由鹰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鹰潭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鹰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鹰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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