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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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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5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2月底前取得);
(六)本科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硕士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6月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汇总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报考者和毕业院校应当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4.未取得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xfrss.ikaowu.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6月16日9:00-6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研究方向及毕业论文题目等。
2.资格初审
时间:6月16日9:00-6月25日17:00
资格初审由省考古研究院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6月23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23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省考古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按照人社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20号)要求,文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文物保护和修复技能岗位的考试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低于3:1,难以形成竞争,经批准方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4.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6月24日-6月28日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技术服务方(18903519475)联系。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专业知识)〕×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省考古研究院择优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6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
30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7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涉及到的相关专业知识。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考古研究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省文物局网站及省考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考古汇)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请关注省文物局网站及省考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考古汇)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省考古研究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省文物局网站及省考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考古汇)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省考古研究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文物局网站及省考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考古汇)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考古博物馆)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政策咨询:0351-5259131
监督电话:0351-3802387 0351-380238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山西省文物局
2025年6月11日
原文标题: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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