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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 |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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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西北民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二、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毕业证书标注的学历、专业应符合相关岗位要求;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学校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要求不得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西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接收简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公开招聘报名表》,与校内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并投递简历等相关材料,凡报名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8:00。
3.资格审查
校内用人单位成立科研助理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应聘人员。
4.考核
校内用人单位科研助理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按岗位设置数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工作方案和程序由用人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岗位需求自行确定,并报人事处备案。
5.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
6.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主要采取函调、外调、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若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7.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校内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选,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复审,报学校审批。
8.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9.签订协议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协议,办理入职手续。
三、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公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
四、招聘待遇
不低于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人需提供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扫描件。所有材料须整理编辑为1个PDF或WORD文档,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若签订就业协议后被查出有违纪违规、师德失范行为,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四)联系方式
1.人事处联系方式:梁老师 0931-2938123。
2.校内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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