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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自贡市荣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1人公告

自贡人事考试网 |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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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荣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规〔2024〕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5年荣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5年6月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职称资格,且符合《2025年荣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注: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荣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2025年荣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报名所需资料,到荣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317室)(地址:荣县旭阳镇健康路266号,联系电话:0813-6222381)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荣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相关资料(如职业[执业]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6.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校审核加盖公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材料;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现场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缺考。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学历层次也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发布。

体检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以招考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同级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综合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三)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经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按本公告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荣县卫生健康局。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5890189

荣县卫生健康局:0813-6222381

监督电话:0813-6201125

附件:1.2025年荣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荣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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