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龙岩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官微 | 2025-05-27
分享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0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相关行政执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热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敢作敢当、勇于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性别不限,年龄18-45周岁(即1979年5月以后、2006年5月以前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福建省内户籍。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病、心脏病、慢性病、精神病等病史。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转业)军人、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经验者和法律相关专业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2)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学籍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合从城市管理事协管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及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6月3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备注栏需本人签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电子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需一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含“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将原件连同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13599343115@139.com,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0597-3361192。
由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建办对报名者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资料不全以及条件不符合者不予录用。
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应试资格。
(二)笔试(100分,占比60%)
由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组织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基础能力、思想品德、行政职业能力、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通过机考方式进行,笔试时长为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选取前20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体能测试(100分,占比40%)
由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单位,对笔试前20名人员组织开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跑步(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和立定跳远等2项,按成绩量化分值并排名。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笔试和体能测试2个环节得分折算应试人员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进行体检环节。体检对象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福建省汀州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环节一并对拟聘人员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对BMI测试(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肥胖”的不予录用。
(五)政审
由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报名信息等情况,对体检合格对象,征求其户籍所在地政法、公安(含交警)、村(居)委会等部门意见。政审环节由招聘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实施,必要时拟聘人员需积极配合开展。
(六)考核
由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局领导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效能督查、行政执法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通过体检合格对象,结合政审情况开展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表现、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社会关系等情况。
如遇体检、政审、考核等环节不符合条件者,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七)聘用
经上述招聘程序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拟聘人选,结合实际统一安排具体岗位。
四用工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形式:被聘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派遣相关岗位工作。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并经单位组织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并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二)工资待遇:参照我局现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具体根据本人学历、工龄、岗位、服务年限等确定。由单位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五其他事项
1.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建办咨询电话:0597-33611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6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