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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招考公告

2025年四川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40人公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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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0名博士人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cap.edu.cn/,下同]上发布)。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成都航院或成航,CAP)创建于“三线建设”初期的1965年,是原航空工业部的十所航空院校之一,现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全国首批高职院校(14所之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8所之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批定向培养军士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航空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航发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国家级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区域优势明显,办学实力雄厚。学校地处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和世界级汽车产业城的龙泉驿区,占地近1300亩(含新都航空产教园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3.58亿元,藏书逾百万册,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s:// www.cap.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人员,并完全符合《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6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一)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我单位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通过本次公招的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录用后,须全职在聘用岗位工作至少9年。

四、报名

(一)报名须知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名额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报名方式为电子邮箱投递:报考者将以下报名材料的PDF电子档压缩打包后,以“2025博士人才+招聘单位+姓名”命名(招聘单位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内一致),发送至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cdhkrszp@163.com。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

(3)签署《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的扫描件。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5)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CSSCI、CSCD、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他条件要求)。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一)面试资格审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根据初审合格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登记表》2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诚信承诺书》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报名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单位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CSSCI、CSCD、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同时进行心理测评。

1.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以及与岗位发展的匹配度等。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但作为聘用与否的参考因素之一。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分期、分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报考者缺考或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

实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方式采取体育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报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注明“缺考”),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考核结论、聘用部门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的材料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6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我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单位凭本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核咨询电话:

028-88459359(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纪律监督电话:

028-88459362(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1.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报名登记表

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诚信承诺书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7日

原文标题: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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