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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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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25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南华大学创建于1958年,由原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与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学校坐落在湖南省衡阳市,现有红湘和雨母两个校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华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南华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1个,招聘计划12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2025年5月29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B、C类岗位:2025年5月29日0时至2025年6月5日24时。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网站快速通道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注册,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南华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并扫描为PDF或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现阶段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仅B、C类岗位需提供;
(5)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6)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以后);
(7)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写明工作起始时间和具体工作岗位,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8)各类业绩材料。含各类具有代表性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佐证材料和省级以上获奖或荣誉证书等(获奖证书扫描件须在南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中上传,原件可在入围面试后提供),仅A类岗位需提供。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1)A类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2)B、C类岗位: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考单位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B、C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A1-A9类岗位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A10-A15类岗位采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总分100分。
(2)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学生管理工作岗位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3人原则,如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业务素质、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3)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取3人原则,如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认知、语言表达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C类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笔试、面试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A类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B、C类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具体事宜、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为准,B、C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A类岗位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B、C类岗位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281285(学校人力资源处)
0734—8282653(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举报电话:0734—8281591(省纪委省监委驻南华大学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南华大学2025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xlsx
南华大学
2025年5月26日
原文标题:南华大学2025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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