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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人事处 |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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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新中国首批创办的航空院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创建于1952年,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现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位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英雄城南昌。拥有前湖校区、上海路校区、共青城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拥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个江西省一流学科,5个国防特色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4‰,环境与生态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
一、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共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25年硕士及以下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师德失范行为者;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2.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一经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登录南昌航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rsc.nchu.edu.cn),岗位分类选择“2025年硕士及以下”进行报名,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投递简历及有关附件材料(不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否则算自动弃权)。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南昌航空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近亲属回避承诺书》(附件3);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上传时,标题需注明材料内容。
5.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或不满足要求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报名资料等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资格初审结果,公布满足开考条件的岗位及核准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后核准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昌航空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予以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学校在资格复审环节将严格按照《南昌航空大学2025年硕士及以下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中有关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原件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仔细查看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条件及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资格复审后核准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原则上该岗位招聘计划不调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聘用过程,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仔细阅读报名要求和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方式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笔试、试讲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及其组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所报考岗位的认知及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2)面试入闱考生的确定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紧缺专业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1:3,经学校同意后考生全部入闱面试。入闱面试名单在南昌航空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考生如出现缺考、违纪等情况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原则上该岗位招聘计划不调减。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考场地点在南昌航空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4)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试讲(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人事档案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八、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按照《南昌航空大学新进人员担任辅导员或到党政部门挂职的管理办法》(校人字〔2018〕30号)文件精神,聘用到教学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必须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
2.待遇。新聘人员为人事代理制管理,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
3.实验教学岗新聘人员5年内不得转岗。如攻读博士,需经学校批准。
九、其他事项
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的通知,保持个人邮箱、手机畅通。
十、联系方式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联系方式 |
1 | 航空宇航学院 |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53383 |
2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53468 |
3 | 体育学院 |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63982 |
4 | 外国语学院 | 联系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63746 |
5 | 民航学院(飞行学院) |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63447 |
6 | 工程训练中心 |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453350 |
7 | 计划财务处 |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453005 |
8 | 审计处 |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453005 |
联系电话:0791-86453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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