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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招考公告

2025年四川雅安市综合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人公告

雅安人事考试网 |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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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雅安市2025年综合类事业单位第二批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雅安市综合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025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雅安市2025年综合类事业人员第二批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3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雅安市2025年综合类事业人员第二批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0∶00至5月29日18∶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rsks.com.cn)。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供考生参考。

1.选择岗位。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17:00。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5月23日10∶00至5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4.报名信息查询。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将在每天下午16:00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数据。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31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共10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我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不再征求考生意见,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25年6月9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或服从调配但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作退费处理,其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在2025年6月10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

(四)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应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或政策性加分时使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应在2025年6月16日09:00至6月22日24:00前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考生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包含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综合类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2025年7月8日左右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25年7月9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5年7月1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9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6.政策性加分

1.加分对象。

(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

(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6)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

(7)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人员;

(8)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人员;

(9)退役大学生士兵。

2.加分条件。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2)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区)以上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

(6)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截止报名时,服务满2年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7)根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1周年,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

(8)根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规定。截止报名时,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根据我省统一要求,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能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3.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在“政策性加分分值”一栏预先如实填写拟加分分值,并于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6月24日(上午9:00—11:30)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雅安市先锋路30号)进行加分复核。

加分对象中第(1)—(8)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身份证;4.服务证,没有服务证的须提供服务合同(协议)和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仅限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提供)。加分对象中第(9)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身份证;4.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5.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6.《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

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25年7月2日前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进行;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入围人员名单于2025年7月11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由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即: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其他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面试组织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详见报考须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单位对提出的考核意见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雅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所报考岗位另有服务期限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市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3845

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3223875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621285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8869026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227143

雅安市网络舆情中心:(0835)2234620

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0835)6826432

雅安市人大信息中心:(0835)2235397

雅安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835)2222294

雅安市金融研究中心:(0835)2240853

雅安市水利局:(0835)2239225

雅安市审计技术服务中心:(0835)2615464

雅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0835)2364913、13981619129

雅安市质量检验检测院:(0835)2633963

雅安市城市管理信息服务中心:(0835)2245081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230573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835)2227020(市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雅安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835)2222652

附件:1.雅安市2025年综合类事业人员第二批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报考须知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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