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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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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委党校始建于1958年,1984年实行正规化办学,1993年兼办株洲行政学院,2017年兼办株洲市社会主义学院。现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校园占地115.3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2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达到61000册,校园环境优美,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教师队伍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82%,9人获省、市干部教育培训优秀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社科专家、优秀青年社科专家、优秀青年社科学者等荣誉称号。近年来,校(院)坚持党校姓党,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业主责,深化教研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从严治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9届18年获评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获评“省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市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办学经验多次得到中组部、中央党校核心刊物推介。
为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办学质量,促进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十一)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0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教研楼218室(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118号)
(2)邮箱报名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申请高层次人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34821423@qq.com。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信息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我校(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3.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七、纪律监督
校(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九、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731-2868560815886362452(谭老师)
(二)监督电话:0731-28685891
附件:
1.2025年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
株洲行政学院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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