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025年北京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事业单位招聘网_事业编考试_国企招聘网-华图事业单位-华图事业单位
北京招考公告

2025年北京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 2025-04-25

分享

领取最新备考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北京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海关总署(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北京海关口岸门诊部)2025年度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关总署(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北京海关口岸门诊部)为北京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出入境人员的传染病监测与体检、传染病预防投药、预防接种及评估、国际旅行健康咨询、卫生检疫科学研究和开发、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口岸卫生检疫技术保障及支持工作,为上级单位提供卫生检疫方面的业务咨询及政策建议。承担传染病疫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承担口岸传染病疑似样本的检测工作,开展境外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承办海关总署和北京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和毕业时间均应在2024年1月1日之后且未落实工作单位,报名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京外生源还须符合人社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或符合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北京的政策要求。

2.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满足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及学历等符合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7.应届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北京市落户政策有关要求,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社会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报考人员在海关系统有近亲属关系的,需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如实填写《北京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将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工作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成电子版,每份文件以“序号+岗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后打包压缩发送电子邮件到bjhg_rszl@customs.gov.cn,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3.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提交报名资料后,资格审查通过或处于未审查阶段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该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北京海关网站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改报北京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北京海关将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反馈审查结果。

2.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北京海关网站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1.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北京海关网站公布。

5.面试后开展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本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参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1:1的权重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据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候选人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京海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北京海关网站,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北京海关人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10-85736939、85736961

附件1. 北京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北京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 诚信承诺书.docx

延伸阅读

Back-top

全部考试

copyright ©2006-2024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