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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海事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15人公告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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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为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主要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

一、招聘岗位

1.心理辅导员2名。

2.非心理辅导员13名(男生社区辅导员7名、女生社区辅导员6名)。

二、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及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较高的英语及计算机应用水平。

6.具有学生干部(学院及以上级别)或“西部计划”志愿者或“三支一扶”等经历,并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7.应聘心理辅导员的需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同时具备从事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和科研等能力。

8.应聘者为应届生的,均需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同时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逾期视为无效。

9.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符合招聘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10.入职后须入驻学生社区。

1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请应聘者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担任学生干部、所获荣誉称号、学历学位证书、居住证(如有)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fdyzp@shm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心理辅导员/非心理辅导员”。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3.资格审查

学校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考试

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此次笔试平均分,按照岗位数量1:4开展面试,笔试面试按照4:6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自行到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报告原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6.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fdyzp@shmtu.edu.cn

联系电话:021-38284385

附件:

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应聘辅导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xlsx

原文标题:上海海事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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