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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人才网 |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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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及202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部署,我市定于2025年3月29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50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梧州市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对象原则上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对象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八)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13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决定。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5年2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招聘资格;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5年2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2月12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十一)高校毕业生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十二)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十三)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十四)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的“事业单位招聘”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地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ddE),填写《2025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签名确认,并妥善保存。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8:00至2月18日18: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12日8:00至2月20日18:00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2月12日8:00至2月21日17:00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3天内(2025年2月2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不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2月24日8:00至17:00选择改报其他岗位。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考试费政策减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2月24日18:00(详见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考生报名地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ddE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3月24日8:30至3月29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2.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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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2025年5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6.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资格初审。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方式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届高校毕业生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士官”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退役士兵、士官证件及复印件或当地退役军人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招聘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zhou.gov.cn/)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应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面试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5.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6.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由市直招聘单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被考核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发文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九、工作要求
(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3953035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3823823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2661870
梧州市苍梧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2671533
梧州市藤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8230090
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
0774-6287171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
0774-3824791
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咨询电话:
0774-6015914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74-381733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考生报名地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ddE
温馨提示:考生报名期间请及时联系所报单位,保持良好沟通。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8日
附件1:梧州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pdf
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doc
原文标题:梧州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梧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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