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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招考公告

2024年广西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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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以及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是由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的设在机构南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南宁市党政军机关专用通信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25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市委办公室网站(http://swb.nanning.gov.cn)。

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知识测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招聘后续信息发布地址:市委办公室网站(http://swb.nanning.gov.cn)和内部公示栏。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市委办公室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5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形式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委2号楼6楼615室。

报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现场报名请提供以下资料:

1.《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2.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所在党支部开具的书面证明)等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个人履历等相关证明材料。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携带学校(学院)盖章就业推荐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作为学历、学位、专业审核的初审依据,毕业时间、专业名称最终以毕业证为准。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3月

11日,岗位一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岗位二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根据适岗情况择优选择进入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名、审核资格的情况确定面试人选。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面试人选名单在市委办公室网站和内部公示栏公布,并根据招聘工作程序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

(四)面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及时在市委办公室网站和内部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超过的招聘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场由考生签字确认后公布。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当天在市委办公室网站和内部公示栏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查阅考察对象档案,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确认报考资格有效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结果将及时反馈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按规定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经市委办公室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政审人选。

(六)政审

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政审中出现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并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人选,重新进行考察和政审。政审工作结束后,经市委办公室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经考察、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市委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市委办公室网站和内部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286365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615083。

附件1: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2024年3月11日

原文标题: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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