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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32人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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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7:00 

为不断改善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长沙市望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具有本科学历(学位)者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2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是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和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的报考人员视同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认定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2019年1月1日以后,参加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体检阶段后放弃的人员,或办理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或离职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计划表》。

五、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安排具体工作单位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报名、缴费时间为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7:00,报名与缴费同时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定为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9日9:00。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通过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3.本次考试网络报名不设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复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5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主楼人社局407室现场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6.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7.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书面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或联系望城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40分,申论60分,满分100分),时量120分钟。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具体考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天后(初定)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区人社局向考生反馈。

3.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他人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和电子用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五年内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终身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报考者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抄袭和被抄袭导致作答内容雷同,经阅卷专家组确认后,均按成绩无效处理。报考者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其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材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三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5.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二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3.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二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安排工作单位与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岗位匹配度和考生个人特点,统筹制定安排考生的具体工作单位。招聘结果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安排工作单位与聘用环节,考生不服从岗位安排、放弃等原因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将约定五年最低服务期。对进入体检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五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享受所在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支持,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招聘考试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五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及招聘考试重要公告、通知和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望城就业通微信公众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8081720(望城区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76195

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计划表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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