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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 |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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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9日,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税起征点调整到()元/月。
A.3500
B.4500
C.5000
D.6000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事热点知识。
第二步,2018年6月19日,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法案拟将第六条修改为,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每月的纳税起征额由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考点
政治
时事政治
时事热点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