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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的著作均存在引用他人著作的现象,其中不构成侵权的是:

华图教育 |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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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的著作均存在引用他人著作的现象,其中不构成侵权的是:

A.甲引用的目的在在于填补自己作品在某些方面的空白

B.乙引用的部分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

C.丙引用时未注明出处,足以使读者误以为被引用部分是丙自己的见解

D.丁引用的目的是为了介绍该作品,但引用数量达到了被引用作品的1/4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题干中丁引用的目的是介绍该作品,符合《著作权法》规定,不构成侵权。

1985年文化部颁发《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十五条规定“(一)‘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两千五百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但专题评论文章和古体诗词除外。”该文件已经于2003年12月4日废止,且其仅是一个文件不具有司法适用性,只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引用是否合理并不能完全依靠引用比例来衡量,如果对该作品进行专门的评论,引用比例自然会较高,故丁引用数量达到了被引用作品的1/4,并不构成侵权。D项错误,但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就是引用他人作品的原因需是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而A项的目的是填补自己作品的空白,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该行为构成侵权。A项正确,但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B项:根据《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二)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三)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因此,乙引用的部分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构成侵权行为。B项正确,但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丙引用时未注明出处,足以使读者误以为被引用部分是丙自己的见解,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C项正确,但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考点

法律

民法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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