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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A市B区的李某与市C区的王某结婚后不久,王某出国经商,多年不归,两人关系冷淡,为此李某决定离婚,李某可以提起离婚

华图教育 | 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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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B区的李某与市C区的王某结婚后不久,王某出国经商,多年不归,两人关系冷淡,为此李某决定离婚,李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

A.B区人民法院

B.C区人民法院

C.A市中级人民法院

D.B区或C区人民法院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由此可知,李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B区人民法院。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民事诉讼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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