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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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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13日(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5:00)。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保证新时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求,充实工作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县自收自支事业人员中,公开选调16名人员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工作,特制定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其中:县不动产登记局10人、县资源规划局海洋资源开发中心6人。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开支渠道为自收自支的事业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2017年—2019年);
2、服从选调和工作岗位分配;
3、年龄40周岁以下,学历为大专及以上;(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选调:
(1)失信被执行人;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有缠访、闹访、恶意组织煽动信访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方法及程序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委全程监督,按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按成绩择优选调。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13日(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5:00)
报名地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股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附件)。
咨询电话:2861261
(二)考试考核
县人社局和县自规局统一汇总报名情况报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考试考核或考核方式进行选调。具体方式及时间安排在昌黎政府网进行公布。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职业能力测验(50分)两科。
本次考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两科总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成绩在昌黎政府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考核由县人社局和县资源规划局组织联合考察组协同各单位主管部门对该单位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综合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进行民主测评和座谈,形成考察材料;同时征求县纪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及查实有不适合选调情形的,取消资格。
根据选调数量按参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1、原始学历高者优先;2、近三年考核优秀多者优先;3、工龄长者优先。
(四)体检与公示
拟选调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未达到标准者,不予选调。空出指标进行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昌黎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及管理
根据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使用通知单,人社部门办理调配手续,选调人员不改变开支渠道,与选调单位(县不动产登记局或县资源规划局海洋资源开发中心)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财政性性资金零补助事业编制。
五、组织保障
成立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资源规划局,负责选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六、有关问题
(一)选调人员原单位工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欠发欠缴部分,由原单位随同类人员一并解决。
(二)选调人员执行半年试用期,期满后,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考核,人员不适用的退回原单位,原单位无条件接收并按新调入人员兑现待遇。选调人员退回后,不再为用人单位补充人员。
(三)通过此次公开选调调入的人员,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时,保持原单位岗位聘用等级不变、原工资待遇不降低(仅限于职岗不符和没有空余岗位设置的人员),聘用后各项管理工作,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此次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到岗后,除提职和公开招聘外,两年内不得调动和借调。
(五)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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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
原标题: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clxzf.gov.cn/xxgk/content.jsp?code=000383486/2021-1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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