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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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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从2021年1月5日至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为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和技术服务力量不足的矛盾,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技术推广等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20〕15号)精神,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1年度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2021年计划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8名。
二、招募对象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也可优选部分应、往届全日制畜牧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尚未就业毕业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三、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事业,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并能够专职从事该项工作;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本市籍贯,年龄20-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可适当放宽1-2岁。
6.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处于失信受罚期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四、工作任务
1.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结对开展动物防疫服务,帮助其增强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指导、参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散养畜禽的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
5.完成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安排的相关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具体服务内容以《永城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所列项目为准。
五、服务待遇
2021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年度标准每人每年岗位补助3万元。
六、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募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从2021年1月5日至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永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城市东城区文化路北段 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903室),报名时签订承诺书。
联系人:夏永标
联系电话:0370-5115670
3.携带资料及证件 报名表一式2份,1寸彩色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执业兽医师证、营业执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级证书、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门组织的任何招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考试
1.准考证领取:考试前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2.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印制的为准。满分为70分。考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将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言语表达、求职动机、实践经验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30分。
(四)拟订初聘人员
依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拟订初聘人员,(如出现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报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审定。
(五)公示
经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审定后的招聘人员名单在永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聘人员,由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特聘服务协议,协议日期为正式聘用日期。
(七)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1年。
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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