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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0.12.1)

华图教育 |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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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方某的狗将童某咬伤,且童某及其父并不存在过错,故应由方某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选择A选项。

2. 下列行为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的是( )

①陈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交站旁的诈骗团伙

②林某将朋友送给他的手表又送给他的弟弟

③张某在妻子中止妊娠后第四个月起诉离婚

④吴某应聘时因受到用人单位性别歧视而起诉至法院

A. ①②③B. ①②④

C. ②③④D. ①③④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民的法定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①正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208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可知林某已经拥有手表所有权,而后可以无偿将其赠与弟弟。②正确。《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张某在妻子终止妊娠四个月提出离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③错误。《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因此,选择B选项。

3. 下列行为侵犯了公民肖像权的是( )

A. 杨某碰到走失儿童小赵,未经其同意将其照片印制在寻亲广告上

B. 学校未经学生小王同意,将其获奖照片张贴在宣传窗内

C. 报社未经省委书记同意,将其视察民情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

D. 影楼未经张小姐同意,将其个人写真印制在宣传册上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1019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影楼未经张小姐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将其个人写真印制在宣传册上的行为,侵犯了张小姐的肖像权。D项符合题意。《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ABC选项都是合理使用肖像的行为。因此,选择D选项。

4. 小李于2013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小李于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报到上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 小李与公司之间关于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均不合法

C. 在试用期间,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D. 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并选错误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A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题干中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实习工资最低应为3200元。B项正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选项“随时解除”表述错误。法律保护和承认公司对员工一定程度的用工自主权,允许公司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员工进行调岗。但是,法律对这种权利的保护是有限度的,不允许公司随意地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D项正确。因此,选择C选项。#p#分页标题#e#

5. 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一般是买卖标的物的交付时间而非合同成立时间。A项错误。《民法典》第607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可见,需要运输的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时间为交付第一承运人而非买受人。B项错误。《民法典》第606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C项正确。《民法典》第610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见,风险转移给出卖人,而非买受人。D项错误。因此,选择C选项。

6. 甲将自有房屋出售给乙,乙将双方约定的房款支付给甲,将房子交给儿子丙使用。后由于价格变动,甲又将房子出售给丁,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A. 甲B. 乙

C. 丙D. 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与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已经依法登记,所以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丁所有。D项符合题意。A项:甲是房屋的原所有权人,通过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转让给丁。B项:乙与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乙对甲享有合同债权。对于甲将房屋卖于丁的事实,乙可向甲主张违约责任。C项:房屋由乙交于丙使用,丙是该房屋的直接占有人,不可对抗所有权人丁。因此,选择D选项。

7.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中,甲可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的是( )

A. 乙表示愿意在开车赴省城办事时捎上甲,甲便退掉了之前购买的火车票,不料乙动身时忘了与甲的约定

B. 甲乙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甲买上房子乙便嫁给甲。但甲买上房子时,乙已嫁给他人

C. 甲乘坐乙开的出租车上班,中途因乙车速过快而发生车祸,甲受伤致残

D. 甲乙同乘火车,约定到A站时乙提醒甲下车。火车到A站时,二人均沉睡未醒,导致甲支出额外费用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A项: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A项中的甲乙为好意施惠关系,并未产生合同关系,因此不产生违约责任。B项:甲乙之间的协议约定的是身份关系,涉及民法上的“法外空间”,约定无效,不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合同,因此不存在违约责任。C项属于运输合同,承运人具有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安全的义务。乙身为承运人,因车速过快而发生车祸、致甲受伤,并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故甲可以追究乙的违约责任。D项:甲乙为好意施惠关系,并未产生合同关系,不产生违约责任。因此,选择C选项。

8. 下列哪种情形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

A.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B. 试用期内提前一天通知用人单位

C. 合同期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项排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天不能解除劳动合同。B项符合题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项排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D项排除。因此,选择B选项。

9.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之后,乙欲转让其对该车的份额。乙通知甲、丙后,甲、丙均表示愿出5万元买下乙的份额。那么,关于乙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p#分页标题#e#

A. 应卖给甲

B. 应卖给丙

C. 应卖给先向乙表示购买者

D. 由乙决定卖给甲或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305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买受人均为按份共有人,由出售人按自愿原则决定售卖对象。甲丙均为按份共有人,由乙自愿决定卖给甲或丙。因此,选择D选项。

10.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A. 王某3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关系自3月1日起建立

B. 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防止其反悔,可向其收取500元押金做担保

C. 赵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 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王某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合同自3月5日起建立,A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B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赵某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C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张某所在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张某的劳动合同应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乙公司继续履行。D项正确。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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