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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人民政府 |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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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建编发[2020]33号)文件精神,县林业局拟在全县林业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中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名、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达到优化用人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林业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选聘计划和岗位
选聘单位及岗位见《建始县林业局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全县林业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含新聘用人员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50岁及以下(1970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5、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建始县林业局人事股。
3、资格审查:由县林业局负责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单位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提交首期聘用原始合同;
(5)报考人员填报《建始县林业局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选聘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拟聘对象。面试考官采取临时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计划选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设比例限制;
(3)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的地点候考,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准考证领取:2020年12月11日考生到县林业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6)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或电话通知为准。
六、组织体检
体检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根据面试结果和选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及体检结果按1:1组织考核,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形式重点考核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有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以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内同系统、同行业之间流动且职岗相符,根据选聘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竞聘上岗,可保留原单位聘用职级的最低岗位等级待遇,今后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待遇的岗位等级竞聘上一级岗位。
联系电话: 0718-3229213
点击下载>>>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始县林业局
2020年12月1日
原标题:建始县林业局2020年公开选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sw118.com/tzggb9d3fdbc/21502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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