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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 |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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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刑法规定,对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明显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 )
A.不定罪
B.依照习惯定罪
C.参照以往判例定罪
D.由法官自主决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根据《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所以对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明显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定罪。A项正确。因此,选择A选项。
2.李某是13岁的孤女,流落到M地,人贩子杨某见李某五官端正,就把李某拐骗,准备养至14岁卖一笔好价钱,不料养了1年多后,杨某与李某产生了真挚的父女感情,就不准备卖李某了,则杨某的行为属于( )
A.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
B.拐卖妇女儿童罪(中止)
C.构成其他犯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题干中,杨某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李某,根据法条可知,杨某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又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题干中,杨某后来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出卖李某,属于自动放弃犯罪,根据法条可知,杨某成立犯罪中止。所以,杨某的行为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止)。B项正确,因此当选。ACD项错误,因此不当选。因此,选择B选项。
3.按照刑法的规定,下列犯罪人中,不可能被减刑的对象是( )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被单处罚金的犯罪的分子
C.作为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应用知识并选错误项。A项: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因此根据这一规定,减刑的对象就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A项可以减刑,不符合题意,不当选。B项: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注意这里的“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不属于减刑情况。C项: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累犯不得缓刑,不得假释,未规定不得减刑。不符合题意,C项不当选。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不符合题意,D项不当选。因此,选择B选项。
4.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十年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普通累犯又称一般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C项与题意相符,当选。因此,选择C选项。#p#分页标题#e#
5.1997年刑法典颁布不久就遇到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国内骗购外汇的行为呈爆发态势,刑法增设了“骗购外汇罪”。对此在立法上宜采取( )
A.修订刑法典
B.以刑法修正案修改
C.用国务院令修改
D.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修改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刑法修正案是指1997年新《刑法》颁布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对刑法条文的修改和补充。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是刑法修正的前提和基础。刑法修正案,作为对刑法条文的具体修正,与现行刑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题目中面对国内外的骗购外汇的行为呈爆发趋势,刑法新增“骗购外汇罪”宜采取修正案。B项正确。A项:法律的修订是指法定机关对法律进行全面的修改,是整体的修改。法律具有稳定性,如果不是特别需要一般不对法律进行修订。A项错误。C项:国务院是行政机关,不处理刑事案件。C项错误。D项: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D项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
二、多选题
6.下列行为中,哪些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A.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B.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
C.透支消费后,及时足额偿还的
D.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A项: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符合上述情形(一)。A项正确。B项: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符合上述情形(三)与(四)。B项正确。C项: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该项中,及时足额偿还信用卡,属于正常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故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与题意不符。C项错误。D项: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符合上述情形(一)。D项正确。因此,选择ABD选项。
7.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行,其中规定,( )等行为都将列入刑事处罚范围,实施这些行为或者达到一定的情节标准,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A.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
B.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
C.试图通过医闹获利
D.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A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列入刑事处罚范围。A项正确。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见,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列入刑事处罚范围。B项正确。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见,试图通过医闹获利列入刑事处罚范围。C项正确。D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列入了刑事处罚范围,“升级”为犯罪。D项正确。因此,选择ABCD选项。#p#分页标题#e#
8.下列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有( )
A.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B.醉酒的人
C.完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A项:根据《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A项正确,当选。B、D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完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C项错误,不当选。醉酒的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B、D项正确,当选。因此,选择选ABD项。
三、判断题
9.国家工作人员只要不是直接利用本人的职权,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不构成受贿罪。( )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受贿罪知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本题错误。
10.在我国的刑法中,附加刑的刑种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类型。( )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所以,附加刑的刑种不仅仅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类型,题干表述有误。因此,本题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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