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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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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站工作,市政府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
2、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若考核不合格者,出现空缺,按照招聘考试成绩高低依次补充工作人员。聘期内按照《同江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连续十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表现优秀的可选拔到事业编制岗位。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社区工作站管理,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
(二)待遇
聘用为社区专职网格员后,生活补贴按1800元/月标准执行,由市财政拨付。并分别由市财政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合同期结束后,经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社区党工委、所在社区工作站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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