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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关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讨论

华图教育 |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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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或“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二、种类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 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区别

(1)可撤消的民事行为在撤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消,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时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

【例题】方某、朱某两人运一批货物到某地销售,到达后适逢方某患重病,急需钱入院治疗。朱某无法筹措到住院的钱,而货物也一时难于销售,柯某得悉方某、朱某情况后,向朱某表示愿意以低价全部购买,朱某为替方某治疗,不得不接受柯某提出的价格,将全部货物卖给柯某,造成重大损失。该合同属于下列何种合同?( )

A.无效的合同 B.未成立的合同

C.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 D.可撤销的合同

【答案】D

【解析】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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