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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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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要求 |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其它 | |||||
1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工作人员 | 1 | 01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
2 | 民政局 | 工作人员 | 1 | 02 | 不限 | 大专 | 电子信息类 | |
3 | 县司法局 | 工作人员 | 1 | 03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
工作人员 | 1 | 04 | 男 | 大专 | 不限 | 工作地点:沙湾司法所 ,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基层工作经验,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
4 | 县法院 | 速录员 | 2 | 05 | 男 | 大专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考试方式:技能测试20%+笔试40%+面试40%。 |
速录员 | 2 | 06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考试方式:技能测试20%+笔试40%+面试40%。 | ||
速录员 | 1 | 07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畲族,30周岁及以下。考试方式:技能测试20%+笔试40%+面试40%。 | ||
5 | 县残联 | 工作人员 | 1 | 08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会计资格证 |
6 | 望东垟管理局 | 工作人员 | 1 | 09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工作地点:下属林场工作站 |
7 | 县广播电视台 | 新媒体记者 | 1 | 10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后期制作 | 1 | 11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
机房值班员 | 1 | 12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畲族,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
8 | 县后勤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2 | 13 | 女 | 高中 | 不限 | 身高1.58米及以上 |
9 | 县畲族博物馆 | 讲解员 | 2 | 14 | 女 | 大专 | 不限 | 丽水市户籍,笔试30%+技能测试70% |
10 | 千峡湖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发建设管理处 | 船泊驾驶 | 1 | 15 | 男 | 高中 | 不限 | 持有船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40周岁,考试方式:笔试50%+技能测试50%。同时持有汽车驾照C证及以上者,笔试成绩加5分。 |
11 | 畲乡报社 | 编辑记者 | 2 | 16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另行组织笔试 |
12 | 县防雷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17 | 不限 | 本科 | 文秘、计算机类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13 | 审计局 | 工作人员 | 1 | 18 | 不限 | 大专 | 财务、会计、审计类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14 | 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收银员 | 1 | 19 | 不限 | 大专 | 财务会计类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持有会计资格证,28周岁以下。 |
1 | 20 | 女 | 大专 | 财务会计类 | 畲族,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持有会计资格证,28周岁以下。 | |||
营业员 | 2 | 21 | 不限 | 大专 | 文秘、美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网络传播、计算机类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8周岁以下。 | ||
合计 | 27 |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景宁户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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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在我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同类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联系电话:县人才管理服务处:5092083 5087798。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考务费80元/人。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
(1)考试分为笔试(占总成绩50%)和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5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按1:2比例)。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编外录用人员与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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