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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延安市黄陵县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华图教育 | 201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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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延安市黄陵县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延安事业单位招聘网2013年7月23日讯: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突出矛盾和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2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7号)、《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延市人发〔2008〕146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6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工作需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体检、考察、培训,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260人,具体为:

  1、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与管理职位174人(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

  2、乡镇(社区)财务会计职位15人;

  3、公安系统基层管理职位20人;

  4、教育系统幼儿教育职位30人;

  5、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和黄陵新区办城市建设职位10人;

  6、万安禅院景区安保及文管讲解职位6人;

  7、法院法律事务、检察院检察事务职位5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13年7月22日18:00以前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履行人事代理手续的2013年以前(含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我县服务的志愿者,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人事代理手续的限制报名应聘;

  3、在我县担任大学生村官且连续在岗、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人事代理手续的限制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者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报考万安禅院景区安保及文管讲解职位的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职位和黄陵新区办城市建设职位、法院法律事务和检察院检察事务职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专业和资格条件

  限定专业的职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号),制定本次招聘的专业指导目录,详情请前往报名地点查询。

  1、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与管理职位:专业不限;

  2、乡镇(社区)财务会计职位:财务会计类专业,且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公安系统基层管理职位:公安类、法律类专业;

  4、教育系统幼儿教育职位:教育类、艺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且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5、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和黄陵新区办城市建设职位:统计学类、地矿类、电气信息类、安全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环保类、土建类、交通运输类专业;

  6、万安禅院景区安保及文管讲解职位:专业不限;

  7、法院法律事务、检察院检察事务职位:法律类专业。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培训和考核、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15时—2013年7月28日16时(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报名人数至少须达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否则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职数。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卡、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报考地点报名,并填写《黄陵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经人社、监察、财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审核)、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审核)、公安共同签署意见,报名资格方可生效。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准考证领取:考试前一天持本人身份证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具体时间请留意黄陵电视台和公众公开栏公告)。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yjbys.com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及时间: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同一时间集中设置考场组织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采用同一试题、组织一科考试。内容为《2013年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3、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请留意黄陵电视台和公众公开栏公告,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自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文具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p#分页标题#e#

  4、考试成绩发布:考试成绩统一在黄陵电视台和公众公开栏公开发布。对2008年起在我县担任大学生村官的应试者笔试成绩加5分,2009年的笔试成绩加4分。

  国家统招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应聘者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的人选。其中,国家统招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应聘者,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直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培训、考核,合格的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关基层事业单位工作。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报考公安系统基层管理职位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有口吃、纹身、残疾、色盲的不予录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人选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

  4、政审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和考察,全面审核确认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政审考察期间,因政审考察对象放弃,以及经政审考察单位认定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时,从该职位报考者中依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行政审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选在黄陵电视台和公众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违反考试、体检、政审和考察等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培训和考核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其中教育系统幼儿教育职位拟聘用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且幼儿教育相关的音乐、舞蹈、美术等技能须达到任职标准。

  对不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1、上报审批: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管理: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职位调配,一律根据录用人员所学专业聘用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见习期);聘用期间进行考核,连续三年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

  聘用到基层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须在基层工作满三年及以上,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到县级部门工作。

  3、聘用待遇:聘用人员聘期内执行国家政策性工资待遇标准。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

  五、纪律要求;

  应聘考生要严格按照本次招聘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参加报名、考试和体检,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黄陵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暂行)》进行查处。

  对在招聘期间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影响招聘正常进行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5212088(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5212257(县监察局)

  201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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