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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安临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

西安人事考试网 | 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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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文化结构,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80名


  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0年(含2010年)以前毕业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1975年10月1日后出生)。大专学历须在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托管手续并具有西安市户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自愿献身艰苦边远乡村,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所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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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以下步骤进行: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低于3:1时,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除外。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4日-11月25日18时


  2、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审查通过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公布的规定进行。


  4、审核缴费: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到西安市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06路公交车东关站)审核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50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费,逾期不缴费者以自动放弃处理。


  5、下载和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缴费的考生可于12月9日-10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西安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按照公布招聘名额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在网上公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相应增加资格复审人数)。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以后采取面审的形式进行,面审对象为笔试初录人员。参加面审人员需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人事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打印版)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大专学历者还须提供在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的托管手续。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分岗位按照招聘名额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


  (五)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本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组织协调能力、资格条件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出现的空缺名额,按同类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初录人员名单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温馨提示:


  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招考信息。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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