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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黄南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指南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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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生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为防止报名后期人数骤增,导致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待审人数较多无法按时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及缴费等情况发生,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及缴费。

    (二)9月28日24时报名结束后,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9月29日18时前改报其它岗位。

    (三)此次招聘考试的笔试考点设置在黄南州,具体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应考准备。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考试信息通过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登录网站予以关注,避免发生贻误。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件于10月10日9:00-10月13日18:00,到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不必到现场进行审核。

    二、考前有关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qhpta.com)按照网上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黄南州人社局负责。考生如填写虚假信息,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列入诚信档案,影响本人今后报考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

    (四)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进行报名缴费;特别提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考试前四天内),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省考试中心技术部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971-6166319)。

    三、户籍、年龄及时间认定。符合本省(黄南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黄南州)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在资格审查中身份证年龄与户籍登记有出入的,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在青海省(黄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的考生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的加分年限截止到2016年9月22日。

    四、考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公告》中具体提出的专业、资格、年龄、技能等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之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学历的认定

    (一)《公告》中的招聘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二)学历认定。进入面试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16年的毕业生外,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务必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否则,逾期无法提供的审查不予通过。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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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现场资格审查和复审

    (一)进入面试人员,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黄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考生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对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进行加分条件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应扣减笔试分数并重新排列名次。

    (三)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考生应当提供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报告和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送黄南州人社局进行确认,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笔试之后另行通知。

    (二)在青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在基层服务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和教育厅开具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服务证等材料。

    九、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

    公开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岗位等情形的均可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有关加分政策

    (一)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本省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二)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其中教育和卫生见习岗是指根据《关于<青海省教师见习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师〔2010〕37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2010年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见习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由市州组织招聘的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

    属于见习岗计划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学校或卫生院)出具证明,并到当地县级教育局(或卫生局)和人社局审核,再到所属市州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必要时还要提供州招聘分配的相关文件。

    (三)少数民族考生,属于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不需到现场审核。将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后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四)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015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退伍证、毕业证审核;2014年以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退伍证、毕业证,以及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应当由我省安置的未就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所有加分项目的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咨询电话:0973-8722188、8721698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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