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结合医院人员编制、人才结构等情况,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一)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考事宜。
(二) 考试、考核主要由人事科、用人科室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医院纪委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
专业 |
职数 |
职 称 |
学 历 |
备 注 |
普外 |
1 |
主治以上 |
本科以上 |
护理专业须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骨科 |
1 |
|
本科以上 | |
麻醉 |
2 |
主治以上 |
本科以上 | |
内科 |
2 |
|
本科以上 | |
妇产科 |
1 |
|
本科以上 | |
检验 |
2 |
|
本科以上 | |
影像 |
2 |
|
本科以上 | |
B超 |
1 |
|
本科以上 | |
护理 |
8 |
|
大专以上 | |
药剂 |
1 |
|
本科以上 | |
皮肤科 |
1 |
|
硕士生 |
三、公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四、聘用管理
在编制范围内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p#副标题#e#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1、 在湖南人事编制网站、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站和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5月10日至6月10日
3、报名地点:湖南省财贸医院人事科(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52号,邮编:410002)
4、报名时需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位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七、考试、考核方法
1、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的不同,采用笔试、面试、考核三种方式。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6月10日 面试6月13日。
3、以岗位招聘人数为基数,采用划取合格分数线方法,按笔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考核的人数。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考核。
4、确定面试分数线,最低分数不能低于60分的及格线。
八、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九、岗前培训
医院针对所需岗位职能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综合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
十、录取与聘用
1、经考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人员上报主管部门及省人事厅备案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由院人事科与被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执业资格考试,无执业资格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联系电话:0731-5171178
湖南省财贸医院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