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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 | 20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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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笔试成绩已经发布。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现就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范围
考生笔试成绩名次进入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的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列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3年9月11日-12日集中进行,为期两天。各招聘单位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面试资格复审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
三、有关要求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范围的考生,请依据所报考的招聘单位,对照《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面试资格复审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所对应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后果自负。
2、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所有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其中,201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于2013年9月16日前完成。
4、考生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请向复审人员留存具体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下一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根据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负责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附件: 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面试资格复审安排情况一览表.xls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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