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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司法局 |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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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通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本人意愿等程序,成功抽选出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84名,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集体(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梅州市梅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在任职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事实或线索,不能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2.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2日到2019年1月8日止。
3.公示联系部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基层股)。联系电话:0753--2192620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小组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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