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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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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国庆长假的第三天,某明星偷逃税问题有了结果:税务部门认定了某明星偷逃税款的事实,并决定对某明星及其公司偷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计8.83亿元。同天,某明星于个人微博公开致歉,称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
消息一出,网上众声喧哗。网民在对税务部门处理名人税案拍手称快之时,也伴随着众多疑问和质疑的声音:“道歉不是因为知道错了,而是因为被查出来了”,这是一网民对某明星发布“致歉信”的反应。也有网民说:“如果不是有人爆出来呢?是不是继续偷下去?”某明星涉案数额高达数亿元,为何最终却免于刑罚处罚?逃税罪又为什么要设定一个“初罪免责条款”?
对此,法律专家,司法、税务等部门给出回应,2009年,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对相关法条做了修改、补充:“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经税务部门检查认定,某明星个人和公司确实有偷逃税款行为,税务机关已作出追缴、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决定。某明星及公司的逃税偷税行为,是首次违背税收行政法律的违法行为,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某明星本人也已经发出公开道歉信,承认上述违法事实,并表示尽快筹集资金如期缴纳上述税款和罚款。如果某明星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题目预测】
某明星偷逃税问题的靴子虽然已经落地,但是网民们对此案的关注、讨论依然在持续,有不少人对某明星仅仅受到行政处罚而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表示不理解、不满意;也有不少人说,如果不是有人将涉税问题爆出来呢?是不是继续偷下去?……对于大众的热烈讨论,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某明星逃税事件最终以税务部门开出8.83亿元罚单,并对未履行监管职责的官员进行问责而尘埃落定。但是民众对此事件仍津津乐道,讨论热度不减。
一方面,这说明现如今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且这些需求已经不仅仅涉及自己利益得失,而是已经关系到人们能否从社会整体环境中享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发出的不管是针对案件本身法律适用款项,还是娱乐圈内部更多“隐形”的某明星怎么处理等诸多疑问,在我看来也都是正常的。这是因为,第一,我们不能苛求每个老百姓都像法律专业人士那样,能清晰地理解立法机关因何要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不能苛求他们去弄清楚同样都是涉税案件,但是空姐代购案、甚至更早的刘姓明星偷税案,在处罚结果上为什么差异这么大;更不能苛求他们精通什么是“初罪免责条款”、“行政处罚前置程序”等专业的法言法语。第二,我们也应看到这些质疑、疑虑的声音更多是缘于老百姓难以掌握系统性的新闻信息所致。自媒体上流传的零碎的案件信息、某些断章取义的图片截图、微信对话等等碎片化信息,这些直接导致老百姓对这一案件处理的误解和不满意度直线上升。
其实,在某明星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执法机关并没有仅仅处罚了事,更有依法依规从内部问责,这意味着个别官员未依法履职的不作为行为将得到严惩,这无疑更加彰显了执法机关严肃监管的决心。依法严查只是刚刚开始,而不是如有些公众误解的那样浅尝辄止。
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其一,好的法律规范不仅应该正确实施,而且更应该以社会公众看得到、看得懂的方式去实施。在“某明星偷逃税问题”刷屏式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了争议、焦虑甚至误解,同时也让我们能够看清楚老百姓对于热点案件的关切点,只有把专业法律术语及时转换成人们能看得懂的语言,才能使他们真正理解、明白。才能真正为他们答疑解惑,减少误解,得到他们的真心支持。
其二,从民众山呼海啸的讨论中,我们既再一次清晰地看到,社会公众又多了一次教科书式的普法机会,同时司法等部门再面对类似可预知的,会引起社会剧烈讨论的案件时,不仅要让社会公众对相关罪名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既要讲清楚立法背景、修改初衷,也要借此积极听取法律专家还有哪些立法建议。只有更有效地呼应和尊重民意,才能进一步凝聚共识;只有不畏惧批评和质疑,从事实和法律出发,讲清楚热点案件的来龙去脉,才能帮助他们剔除片面的、断章取义的信息源;只有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与公共舆论形成合力,才能让公正得以彰显,让法律变得温暖而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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