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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 20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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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5日至2000年12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6、专业分类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以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上述所指年龄、工作时间、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涉及具体时间的,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2月5日为截止日期。招聘岗位要求沁源县户籍的,是指考生在2018年11月24日之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沁源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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