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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茂名信宜市纪委监委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茂名信宜市纪委监委 | 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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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信宜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其中定向招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2名),女性5名。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办案陪(看)护、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纪检监察涉密性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分配,听从指挥,能适应被抽调到上级纪委参与陪(看)护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12日,茂名地区户籍、生源(其中属精准扶贫人员的限信宜户籍、生源);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4.7以上;

  5、身体健康,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定向招聘在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需同时符合上述招录条件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受到党纪政纪(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参加邪教非法组织的;

  4、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政府购买服务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我市现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信宜市纪委干部室(信宜市原国税局办公楼十二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p#副标题#e#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双面打印)(可登陆信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也可报名时领取填写);

  2、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3、学历和学位证书;

  4、荣誉证书(含发表的作品等);

  5、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的,需提供市扶贫办出具的在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证明;

  6、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第2至第5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将报名材料按第1项至6项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五、资格审查

  由信宜市纪委监委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招考程序

  (一) 体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二)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三)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百分制,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评委当场打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同时将面试成绩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和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栏公布。

  (四)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信宜市纪委监委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资料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必须按时到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信宜市纪委监委可以从所有未被聘用的考生当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补充人员。

  (五)本公告由信宜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单位:信宜市纪委干部室(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0668-8837993。

  联系地址:信宜市原国税局办公楼十二楼

  附件: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中共信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信宜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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