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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 |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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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B.生存环境C.自然环境D.生态环境
【答案】D
【解析】宪法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A.可以免除
B.可以减轻
C.由双方平均分担
D.可以免除或减轻
【答案】B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3.除法律规定免责的情形外,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人( )
A.若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若主观上没有过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C.无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只有从事了违法排污行为,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除法律规定免责的情形外,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人,无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已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 )
A.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D.有经济能力的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第十条的规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如果对他人造成损害,应由其自己负责赔偿。
5.社会主义共产制度确立后,如何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是党面临的全新课题。1956年4月,毛泽东围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报告是( )。
A.《反对本本主义》
B.《论十大关系》
C.《论人民民主专政》
D.《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答案】B
【解析】1956年4月,毛泽东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在初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十个方面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重点把握的重大关系。“十大关系”所围绕的基本方针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故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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