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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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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呼和浩特玉泉区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不限户籍);
(注: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5.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二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7年7月4日至2000年7月3日期间出生),玉泉区农牧林业水利局畜牧兽医岗位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85年7月4日至2000年7月3日期间出生),玉泉区宣传部各类岗位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2年7月4日至2000年7月3日期间出生),玉泉区土地储备项目服务中心各别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7年7月4日至2000年7月3日);
7. 玉泉区劳动监察大队、玉泉区农牧局部分岗位、宣传部部分岗位建议男性报考,并要求报考者身体素质突出,能够吃苦耐劳。玉泉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的“项目人员岗位”仅限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六类项目人员”报考。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8年7月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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